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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6 06:13:54 点击量: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围绕打造长三角区域营商环境标杆市总目标,按照“扛旗争先、崛起浙中”要求,聚焦企业需求,坚持刀刃向内,加快涉企事项系统性重塑、整体性变革,促进企业全生命周期办事便利化,全力打造具有金华辨识度的营商环境标志性成果,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和高水平建设内陆开放枢纽中心城市、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都市区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一)全面攻坚阶段(2022—2023年)。高标准、精细化、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通过进一步完善指标监测预警和诉求反馈渠道,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在市场主体准入、准营、运营、退出等环节,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聚焦营商环境综合性和单项指标提升,推动全市域营商环境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二)提质增效阶段(2024—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更加成熟稳定,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各领域服务能力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形成一系列具有金华辨识度的创新成果,打造长三角区域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改革突破,打造自主便利的投资创新环境。
1.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企业开办“一次提交、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领取、一日办结”,持续推进企业开办“一套材料、一次采集、多方复用”机制,落实企业开办零成本,提升“一网通办”平台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网上办事率。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推进照后减证并证。有序推行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推广住所申报承诺制,让市场主体准入更便捷。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施“一业一证”审批模式,逐年拓展适用行业清单。
2.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效能。深化“标准地”改革,全市新出让工业项目用地实行双合同管理,探索企业投资服务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推进金义新区(金东区)开展物流仓储“标准地”改革试点。探索分阶段施工许可、分期验收等审批服务模式。加强综合测绘成果质量监管,开展综合测绘项目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推广使用综合测绘合同标准范本。探索推进“工程质量保险+建筑师负责制”综合改革,在1000平方米以下、建设周期短的项目中试点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在住宅项目中试点推行工程质量保险。
3 .优化公共设施接入。持续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流程,推动政务服务网平台、全省用水用气报装平台与供水供气企业内部系统平台全面对接,大力推行水电气“一窗通办”。建立政府、供电企业共同承担的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完善电力不间断供给保障措施,降低市场主体公共设施接入成本。
4.优化不动产登记。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网办率,同步推广应用不动产电子权证,扩大电子权证在政府、法院、金融机构、公用设施服务机构中的应用,并提供自助缮证服务。深化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改革,建立全市跨县通办机制,全面实施不动产查询和抵押登记跨县通办、全市通办。拓展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范围,打通登记申请资料网上查询通道。常态化推进“交地即交证”,做深工业企业“交地一件事”,推进商品房“交房即发证”。
5.强化创新培育引导。加大财政对科研支出投入,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支持浙中实验室、浙江大学金华研究院、复旦大学义乌研究院等合作平台做大做强。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建设一批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智能制造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省市级研发机构。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力度,进一步提升科技型企业数量占比。
6.打造人才集聚地。促进外籍人才停居留便利化,推进外国人来金工作许可、停居留许可“一件事”办理全覆盖。落实“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新政,坚持“引育留励爱”五个方面精准发力,给予大学生人才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实施新时代“百工之乡八婺金匠”培育工程,加大领军型、创新型、应用型、成长型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力度,打造一批专业水平一流的“创新工程师”和“八婺金匠”。落实新兴产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机制,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鼓励人才智力密集的科技型企业、行业协会开展科研人员职称社会化评价。将灵活就业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
7.加大普惠金融力度。加强首贷户培育,提升首贷户比例,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无贷户“两张清单”,实现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拓宽融资渠道,提升信用贷款比例,着力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信贷资源、审批权限等支持。继续推广年审制、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还款方式,增强信贷支持稳定性。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担保成本,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大政府性担保融资支持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服务工作力度。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深入实施“尖峰行动”,打造融资畅通工程升级版。增强数智金融服务水平,完善银企融资对接和系统管理功能,助推银企融资对接便捷化。
(二)激发主体活力,打造开放公平的市场发展环境。
8.实施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探索开展市场准入综合效能评估,定期排查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畅通市场主体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畅通负面清单外事项办理渠道,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
9.加强公平竞争和收费监管。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组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家库和审查员名录库,实现公平竞争审查举报“一站式”受理,力争公平竞争审查100%全覆盖。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服务。规范涉企收费,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乱摊派等问题。
10.加强商业纠纷多元化解。加快多领域纠纷化解“一件事”改革,率先在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实施纠纷化解“一件事”。探索市场化调解纠纷,依托“浙江解纷码”,建立纠纷在线多元化解新模式,实现矛盾纠纷调解“掌上办”“随时调”。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建立健全鉴定人、鉴定机构诚信评价制度。
11.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加快推动“市场采购+中欧班列/多式联运”发展,扩大中欧班列辐射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宁波舟山港海港功能向金华延伸,实现港务、船务、关务一体化发展,打造宁波舟山港“第六港区”。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口岸和跨境贸易业务统一通过“单一窗口”办理,实行海港、空港物流单证无纸化。推进智能报关和智慧监管建设,实现无感通关、高效监管。优化查验流程,推动“先期机检”等新模式应用,全面实施“两段准入”通关模式,推进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应用。
(三)提升能力水平,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12.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综合窗口改革,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无差别全科受理”服务机制。创新发展“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模式,完善“三区一中心”功能布局,推进政务大厅向智慧化“政务综合体”转型。推动“无证明城市”改革扩面,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所需证明材料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验、部门核查、告知承诺制等方式替代。深入推进便民利企“一件事”梳理集成和迭代升级,加快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域通办”。深入推进在线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等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落地应用。
13.优化纳税服务流程。全面落实“十税合一”“主税附加税合并申报”全域覆盖,积极推进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自动转换,探索“一键申报”功能,实现年纳税次数减至4次以内。全面推行电子发票(票据),加强与财务核算、档案管理系统衔接,推进电子发票(票据)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推进实现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进一步提升网上综合办税率。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到2023年底,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新办企业电子专用发票推行率达到90%以上。
14.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持续清理纠正在行业准入、资质标准等方面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歧视性、差异性规定。推进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全力推进电子招投标应用,推进远程异地多点评标试点。开通全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交易在线应用,实现传统招投标模式向全流程电子化、数字化转型,推动评标评审专家共享、数字证书互认。深化信用在投标材料容缺受理、履约保证金减免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广“政采贷”、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完善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鼓励提高政府采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和合同预付款比例。深化政府采购在线询问和质疑机制,完善投诉在线处理流程,全面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在线监管。
15.加强涉外投资贸易服务保障。围绕海关特殊监管区保税政策供给、电子账册管理,企业通关、支付和离岸转手交易审核等事项推动制度创新。制定促进服务贸易、境外投资、离岸业务发展的政策举措,推进企业开展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业务。持续开展综保区内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研究优化区内企业货物便利进出区等措施,帮助企业扩大采购、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优化海外仓备案流程,进一步简化备案手续。支持金华综保区开展保税维修业务,探索综保区外企业保税维修业务开展。
16.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管理服务。推进知识产权在线应用推广,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提供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在园区、特色小镇建设品牌指导站,打通知识产权服务最后一公里。(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支持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四)完善保障体系,打造包容审慎的法治监管环境。
17.推动完善法律保障体系。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实施容错机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精准监管机制,深化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加大中小企业融资贷款公证服务力度,推行“公证+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
18.完善市场主体清算退出机制。提高财产清算效率,完善查封财产处置机制,探索独立分宗不动产分割转让、手续瑕疵财产确权等制度,建立司法拍卖所得不动产合理的完税机制。健全破产企业资产刑事查封和破产法庭解封联动协调机制。探索推进企业注销“照章联办、照银联办、证照联办”,全面优化简易注销、普通注销办事流程,推动注销便利化改革。探索推进企业歇业制度。
(五)强化数字赋能,打造协同共享的区域发展环境。
19.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改革联动。深化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长三角区域通办”事项办理体验。加快实现长三角人才服务共享、人才信息共通、人才有序流动。加快医疗保障领域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医保结算“一卡通”全覆盖。强化与长三角铁路网衔接,着力打造长三角南翼综合交通门户枢纽,实现长三角交通一体化高质量互联互通。推进住房公积金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逐步实现全域范围内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服务同质、政策协同。全面推广“三零”“三省”办电服务,营造长三角“环节最少、办电最快、成本最低、服务最好”电力营商环境。
20.推动都市区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将符合规定的人才租赁住房、蓝领公寓、闲置公租房、安置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适龄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逐步实现检验检查结果、诊疗信息等在不同医院互通共享,推动电子健康档案、报告结果等信息对个人开放查询。持续深化金华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探索体卫体养深度融合发展,创新运动促进健康机制,实施公共体育服务惠民计划,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要负责牵头抓总,定期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改革创新、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按照职责分工,通过跨部门的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和业务协同,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改革措施落地落实,并定期向专班报送进展情况。
(二)强化督查考核。结合数字化改革,不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和营商环境评价监测机制,进一步提升各地各部门抓改革、促提升积极性。建立健全营商环境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对标对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政策和改革举措的宣传,进一步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通过“浙里营商”创新案例库,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创新案例征集和评选机制,推动改革创新举措复制推广,打造具有金华辨识度的营商环境“金名片”。
本方案自2022年11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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